云龙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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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

作者:徐州邦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1 08:16:40

著作权(版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的特征是什么?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又称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创造成果,它们是原创的,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复制。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那么,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特征是什么?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的特征是什么?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具有以下特征:

1.原创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他人。创作是一种脑力劳动和智力活动,它可以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中的作品独创性不同于专利法中的作品独创性。专利法中的创造性需要新颖性,甚至是主动性。法国作品的独创性,只要是他们自己创造的,就是表达自己思想和感情的智力成果。即使这个作品的水平低于已经出现的同类作品,只要是他们自己创作的,就应该被认为是原创。

2.它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这是一个非常广阔的领域,可以容纳所有智力成果,但体力劳动的成果不属于这一领域。

3.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复制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其客体(作品)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外形,占据特定的空间。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和思想的成果,而不是这些思想、感情和思想的载体。然而,作品必须附在某个载体上,由某个载体固定和记录,并且这种形式可以大量复制。

4.不违法、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即使具有上述三个特征,也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作品,是反动的或淫秽的,无论它们是否满足前三个特征,它们都不能构成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对象。要确定一部作品是否合法,除宪法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据,其他法律也可以作为依据。

如今,公司企业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和及时掌握推送信息,都会积极开发各种软件APP,使得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作为软件开发者,应当都软件著作权的相关法规有所了解,下面,软件徐州著作权登记申请代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软件名称一栏中?软件名称后面不能加版本号;软件的名称不能太长,请尽量控制在20个汉字或40个字符以内;

软件所属分类及应用行业可查附件中的软件分类代码表;

开发完成日期要在首次发表日期之前;

源程序量只能写数字;

证书份数是1份正本,0份副本;

软件文档即用户手册,源程序和软件文档都是1份,页数即从正文起标注的页码数;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是1份1页,如果是合作开发,要提交三份版权局格式的合作开发协议,双方盖章,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中相关合同或协议中写明一份x页。

二、软件开发说明。

软件开发说明要有院里落款和学校落款两版,提交材料时院版打印一份,盖院章,校版打印n1份,需盖校章(n为说明中开发完成人数)。计算机登记申请表需要负责老师签字,院里盖章以及院长签字。

三、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

注:合作完成人的第一位需是每年软著奖励中的受奖人。

四、用户手册、源代码

1.用户手册和源代码不要封皮,正文起标注页眉,页眉内容是软件全称版本号,右上角标注页码。

2.用户手册不能有目录,页面中没有图片的页,每页文字不少于30行,若显示系统界面,界面上的软件名称必须与所申请的软件名称完全一致,不加版本号。有框架图或者任何涉及到软件名称的,都要与所申请的软件名称完全一致。

3.源代码正文起每页不能有空行,且每页要不少于50行。源代码量超过60页的,需提供前连续的30页和末连续的30页,即第30和31页是不连续的。每行不能有行标,一定要是导出的原始代码,不能有任何人为的解释或者注释。程序源代码最后一页的程序要有程序结束标志。

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定义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将其规定为: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其核心在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要件。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特征

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关注侵害人的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其宗旨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此类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因现代化社会下迅速发展的高科技致使普通公众遭受危险、侵害,而又无法对自身所遭受的危险、侵害举证证明,同时此类侵权行为存在合法基础的一类侵权行为。)因其宗旨在于对不幸损害在社会群体间进行合理分配和救济,为此该归责原则不对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予以关注和考量。

无过错归责原则通常与责任保险联系在一起。即通过社会制度的事先安排,让从事高科技、高危险作业的潜在侵害人在日常营业中投保责任保险,缴纳保险费由,一旦今后营业中发生事故或侵权,则法院将直接基于潜在侵害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潜在侵害人承担责任,潜在侵害人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事先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通过理赔款获得补偿,并最终实现分散社会损失的目的。

大学生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

一、大学生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申请软件徐州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二、软件著作权各项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1、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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